天籁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乡野小村医 > 第2章 我喜欢你
    杨小朋会不会为了娶老婆,不管自己了?</br>  这时候,赵大宝已经站了起来,杨小朋听了这话,没有一点动心,直接一脚,就把赵大宝踢倒在地。</br>  赵大宝五十多岁的人了,哪是杨小朋的对手,直接又坐在了地上。</br>  这时候,他伸手拿起了墙角的一把锤子,直接砸向了杨小朋的头上。</br>  杨小朋踢完他之后,就转身看李晓霞去了,他想看看李晓霞有没有把自己的衣服拉上去。</br>  他没来得及躲闪,锤子直接砸在了他的头上。</br>  杨小朋顿时就倒在了地上,头上的鲜血染红了地板。</br>  赵大宝吓坏了,说道:“我打死人了,我打死人了!”</br>  李晓霞说道:“不错,你打死人了,我要报警,我要让你一命抵一命!”</br>  赵大宝虽然坏,但是也怕死啊。</br>  他说道:“晓霞,你别报警,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。”</br>  “这样吧,你让你的女儿嫁给他,反正只是个形式,我就不报警了。”</br>  “晕,他是个死人,我怎么可能把女儿嫁给他。”</br>  “他是死人,那还不是你给打死的。”李晓霞说道,“听说男人不结婚,是进不了祖坟的,你如果不答应,我就报警,反正那锤子上有你的指纹!”</br>  赵大宝想想也就是个形式,只是个拜堂,也无所谓的。</br>  于是犹豫了下,说道:“好吧,我先答应你,我要回去给我的女儿商量下。”</br>  农村有一个说法,没结婚的男人,不算成年,是进不了祖坟的。</br>  杨小朋是帮李晓霞的,所以李晓霞要帮他进入到祖坟。</br>  看着赵大宝走了,李晓霞蹲下来,把杨小朋抱在了怀里,说道:“小朋,你知道吗?其实我是喜欢你的,在我刚嫁到丁家,我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喜欢你了,我老公那方面不行,我结婚半年,他都没碰我。”</br>  “我之所以成了寡妇还不离开这里,就是为了你,我喜欢你,我希望改变你,让你不再是个小混混,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改变你,今天你说要到我家,我下了决心,要把第一次给你。”</br>  “但是我没想到的是,你却离开了我,难道我真的克男人?”</br>  李晓霞决定,就是豁出自己的性命,也要让杨小朋娶了赵大宝的女儿赵小兰,如果赵小兰不答应,她就自己嫁给杨小朋。</br>  杨小朋被一锤砸死了,迷迷糊糊之中,他到了一个地方,这个地方很陌生,但是风景很好。</br>  杨小朋心里想道:难道这就是地狱,地狱也太美好了。</br>  这里风景宜人,这里鸟语花香。</br>  这时候,一个女子说道:“杨小朋,你是天选之子,你的前世是帝王,你的前身是明代建文帝朱允炆,没想到你的今世却成了个小混混。”</br>  杨小朋说道:“你是谁?你是谁,我这是在哪里?”</br>  “我是帮你的人,我给你一颗丹药,你吃了之后,你就会成为一个神医,我要你用你的医术,去救天下的苍生。”</br>  “我还想成为武林高手,我不想再被人打死!”</br>  这女子的声音继续说道:“你放心吧,吃了这丹药,你不但会是武林高手,你还拥有灵气,这灵气,你可以用来治病,也可以用来防身!”</br>  这时候,杨小朋感觉到眼前一花,一个女子到了自己的跟前,往他的嘴里塞了一颗丹药……</br> 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,杨小朋被一阵唢呐声惊醒。</br>  他看到自己躺在了家里的堂屋门间,床头冲外。</br>  他明白了,自己还是死了,在农村,人死了才会这样的。</br>  唢呐声吹的是大花轿,太阳出来爬山坡的调调。</br>  杨小朋在心里想道:这谁也他妈的太坏了,自己死了,怎么吹起了大花轿。</br>  他刚睁开眼睛,突然感觉到一阵眩晕,又闭上了眼睛。</br> 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,就像是放电影一样,各种医术,各种针灸针法,还有各种疑难杂症的方子,都在大脑里涌现出来,最后还有各种武学……</br>  这时候,唢呐声停了下来,有人喊道:“一拜天地,和和气气。”</br>  他又睁开眼,立即坐了起来,看到自己的跟前,跪着一个穿白色婚纱的女子,正在磕头。</br>  他顿时就懵逼了,不知道如何是好。</br>  这时候,李晓霞激动地喊道:“活了,杨小朋活了!”</br>  杨小朋这才注意到,跪在地上的是赵大宝的女儿赵小兰。</br>  赵小兰吓得直接就坐在了地上,说道:“老公,你活了啊?”</br>  杨小朋说道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</br>  李晓霞走到了杨小朋的跟前,把事情的大概经过,说了一遍。</br>  杨小朋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这挨打,还挨了个媳妇。</br>  这时候,赵大宝过来了,说道:“杨小朋,我本来以为你死了,我内疚才把女儿嫁给你的,既然你都活了,那我就不会让我的女儿嫁给你了。”</br>  李晓霞说道:“那不行,你答应把你女儿嫁给杨小朋,我才不报警的,那你这么说,我还要报警。”</br>  “你报啊!”赵大宝知道,李晓霞就是报警,只会说自己打人,绝对不会说自己强迫她的事情,所以他说道,“反正人没事,我也不要抵命了!”</br>  杨小朋心里想道:自己如果晚醒一会就好了,最起码也是一起拜堂成功了,现在还没拜堂,也不算是夫妻啊。</br>  不过这赵小兰,还真的很漂亮,也不知道这赵大宝那么丑,女儿怎么会这么漂亮,会不会是岔种了?</br>  自己如果能够娶她,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。</br>  杨小朋说道:“刚才我明明听到一拜天地了!”</br>  赵大宝说道:“要夫妻对拜,才算是拜堂的!”</br>  这时候,赵小兰早已经站了起来,她说道:“我磕头了,我拜了天地了。”</br>  其实,她还是喜欢杨小朋的,虽然杨小朋是个小混混,但是长得帅啊。</br>  杨小朋顿时明白了赵小兰的意思,他知道,赵小兰喜欢自己,以前是她家里人不同意他们的婚事,赵小兰的心里还是有自己的。</br>  杨小朋说道:“这样吧,我们都不说话,看赵小兰的意思。”</br>  赵大宝说道:“好的,就看小兰的意思。”</br>  大家都把目光,落在了赵小兰的身上。
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</br>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</br>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</br>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</br>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</br>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</br>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</br>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</br>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</br>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</br>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</br>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</br>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</br>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</br>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</br>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</br>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</br>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</br>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</br>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</br>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</br>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</br>,,。,。</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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